购买房屋时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份正式合同。由于购买的房屋为期房,即正在开发建设的房屋,因此合同被称为预售合同。与买卖购房合同相比,预售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标的状态。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标的商品房为正在建设的状态,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标的商品房则为已通过竣工验收的状态。
购房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产权证必须齐全。购房者需要查看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因为证件不全的房屋是不能购买的。此外,购房者还需要明确能否办理产权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三个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土地使用证上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贷款,会在该页上注明。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也需要了解清楚。
2、注意延期交房。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如果不能按期交楼,则业主需按已交房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果开发商仍不能交楼,则业主只能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3、了解付款方式和期限。购房需要投入很大一笔资金,因此需要与开发商确认好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可以与开发商协商一次性付款,或留下5%左右的房款,等正式交房后再支付。银行贷款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账,否则根据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相应数量的违约金,因此需要将时间约定得更加充裕。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建议向开发商指定的银行或律师咨询你的资信条件,避免出现其他麻烦。
4、公摊面积也需要了解清楚。每个楼房都有公摊面积,而每个楼盘的公摊面积也不同。购房者需要明确哪些空间不应计入公摊面积,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人防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等。此外,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如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也不能计入公摊面积。购房者还需要了解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如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
购房签订合同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每一项条款都需要仔细阅读。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需要向销售员询问并确认清楚,直到所有事项都明确后再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