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央行、住建部及银监会联合发布通知,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以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于已经拥有一套住房并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将调整为不低于40%。
通知还指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于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为20%。对于已经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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