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公积金贷款(以期房为例)
一、所需材料:
1. 申请人和共有产权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 商品房买卖合同;
3. 已经缴纳的自筹首付款凭证,通常是首付;
4. 申请人和配偶的收入证明;
5. 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单身证明);
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要提供复印件,签合同时需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二、公积金贷款步骤
1. 测算贷款金额和期限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通过开发商、贷款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咨询办理事宜。
2. 提交贷款申请
购房职工须向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供上述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3. 签约
贷款申请获批后,按要求去公积金办事大厅签订借款合同等。
4. 办理购房交易和抵押登记手续。
5. 银行放款
完成抵押手续后,贷款承办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申请人放款,资金直接划拨至开发商指定账户。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一、所需材料
1. 申请人和共有产权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 商品房买卖合同
3. 所购二手房原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申请人和配偶的收入证明
5. 房地产价格评估结果
6. 卖房人出具的划拨账户证明
7. 公积金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公积金贷款步骤
1.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可前往公积金管理处或贷款承办银行咨询相关事宜,并评估贷款金额和期限。
2. 贷款申请人领取申请表格并填写,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公积金管理和贷款承办银行审核通过后,出具评估结果。
3. 价格评估
贷款申请人须委托公积金管理指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所购房产。
4. 缴纳首付款
评估结果出来后,贷款申请人须将可贷款金额之外的自筹首付资金存入指定账户,取得存款凭证后交公积金管理处或贷款承办银行。
5. 公积金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6. 签约
贷款申请人到指定公积金办事大厅完成借款合同签订工作。
7. 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8. 贷款承办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申请人放款,直接划拨至卖房人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