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收房陷阱?

如何避免收房陷阱?

在购房后,最令人期待的便是收房。但是,如果忽视验房环节,随便签署合同,很容易掉进开发商的陷阱中。特别是对于前几次购房的消费者来说,房屋的查看、购买和验房过程中存在许多陷阱。以下为常见的几个陷阱,购房者请注意。

1. 收房时间限制

通常,开发商规定收房时间在收房通知书寄出后的30天内。如果购房者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已交房。购房者应该确保留下联系方式,以防失去验房期限。如果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参加,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亲朋好友或律师代表,同时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缺少交房证件

三书一证一表不全,特别是《建设工程质量鉴定书》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概述检查合格证,通常由于楼盘未完全建成而无法检查。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选择不收房,并确保有关文件如住户验房交待书、验房记录表等文件说明未看到XX表等字样并保存好有关文件的副本。

3. 先签署合同后验房

一些开发商采取先交钱填表、签署合同,再验房的方式,目的是让购房者在签署收房认可书后再进行验房。当发现问题时,购房者已经来不及后悔,商家的责任也更小了。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将先验房后收房作为附件列入合同中,如果最初的合同没有规定,可以在文件中注明未查看房屋状况、房屋状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

4. 巧立名目收费

虽然物价部门已对入住费用等有关费用进行了明确规定,但一些开发商在收房入住时又巧立名目收取额外费用。在收房时,购房者应坚决不交不必要的费用,并与开发商协商,必要时可向物价部门或房屋管理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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