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时需要支付各种费用,而在看房过程中,可能会被要求支付定金、订金、意向金和认筹金,这四种金钱的缴纳时间及其背后的含义并不相同。只有理解每种金所扮演的角色,才能帮助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不被欺骗,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因为有些金可以退回,而有些则不行,甚至开发商在收取一些金时可能存在违法行为。接下来,我们将对这四种金钱的区别进行详细介绍。
1、定金和订金
定金和订金是最容易混淆的一对概念,因为它们发音相同且只有一个字的不同。实际上,定金的作用是担保,签订合同时需要缴纳定金,以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缴纳的总额不能超过主合同额度的20%。超过这个限制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由于定金具有法律效力,购房者缴纳了定金而自身又想要退款时,开发商无义务退还。但如果开发商违约,则购房者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订金则是一种预付款,如果在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缴纳订金以获得优先购买权。订金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合同未执行,不论哪一方违约,购房者都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订金。
2、诚意金和订金
诚意金也被称为意向金,和订金一样也没有法律效力,二者的本质差别不大。通常情况下,诚意金用于买卖房屋时,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会有所体现。诚意金没有具体金额,属于购房者自愿行为,缴纳后如果合同正常履行,则可直接用作房款。
由于诚意金没有法律效力,购房者不要私下缴纳,最好签署书面协议记录房源情况并签字盖章。购买新房时,如果要交诚意金,则务必要核实该房产的五证是否齐全。
3、认筹金和诚意金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认筹金、诚意金和订金都没有定金的法律约束力,因此支付和退还都不具有强制力。从本质上来看,认筹金和诚意金都是通过缴纳金钱的方式,开发商承诺给予优惠并确定购房的优先顺序。但诚意金更像是一种销售策略,而认筹金则通常在开发商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时缴纳,此行为是违法的。
无论支付哪种金钱,首先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齐全,如果缴纳定金时发现开发商存在五证不全的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果签署的是订金、诚意金或认筹金等协议,则存在很大的风险,如开发商延期开盘、提高房价等。如果购房者自身违约,则不得要求返还定金,但订金、诚意金和认筹金等可以要求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