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一些有能力的家庭开始为他们的孩子提前购买房产。有些家长甚至将房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然而,这种直接将房产转移给孩子的方式虽然免去了二次交易的税费,但缺点也十分明显。首先,如果孩子未满18岁,房产必须登记在孩子名下,这意味着只能使用全款购买,无法享受公积金或商贷贷款。其次,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则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是不可分割的。即使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也不能分割,因为这房产属于孩子,只是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监护人代为管理。父母还不能轻易出售孩子名下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孩子名下的房产只有在孩子年满18周岁并经其同意后才能被出售。如果必须出售,父母需要获得监护人的签名文件和出售孩子房产的保证书。父母也不能要求收回房屋。虽然父母是实际出资人,但房屋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物权法对不动产权有着明确的规定。虽然提前为孩子购买房产考虑到房价上涨的因素是一种合理的选择,但这些潜在风险仍应该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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