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是指在中国户口登记制度中,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将户口从原常住地迁移到现住地的登记制度。中国的户口迁移政策涵盖了各类群体,包括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
户口迁移的办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对于市内户口迁出,需携带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对于迁往外省市户口,需携带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以及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此外,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还需出示相应证明。
办理户口迁移的过程也需要注意相关细节。对于居民户口迁移,申请人需携带上述材料到迁入地提出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接着再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最后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对于学生户口迁移,需先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再携带户口迁出证明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迁移证,最后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在户口迁移过程中,需要使用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应使用该证,大中城市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是否使用该证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自行决定。而户口准迁证的使用范围则涉及跨市、县范围的户口迁移,迁往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特定地区,以及由农村迁往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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