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房时,房地产开发商通常会与购房者签署一份《认购书》,约定所购房屋的房号、单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约定认购书签署后几日内到开发商或其指定的律师处签署正式购房合同。购房者还要在签署认购书时交付一笔钱,这笔钱是什么?很多购房者会感到困惑。因此,了解四金行业术语有助于你做出明智的决定。那么,如何区分定金、订金、认购金和诚意金呢?
定金
在正式签署或履行合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
在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签署的临时认购协议。购买方支付订金即获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订金将成为价款的一部分。但在合同未能得到履行的情况下,无论是双方当事人中的哪一方违约,订金都必须原数返回。
认购金
认购表示购房者对购房的诚意,这种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购金来表现出来。缴纳认购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的优惠。
诚意金
诚意金又称意向金,通常在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有所体现。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这一说法,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诚意金条款主要是因为交易市场的诚信体系还不完善,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违背诚信原则,从而损害一方的利益。
建议:购房者需要记住,定金缴纳后是不能退还的。而订金、认购金和诚意金在购房者选择放弃购房时,是可以无条件退还给购房者的。无论如何,购房者在签订任何合同时都必须仔细阅读,避免一时冲动造成后悔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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