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遇到资金周转不够的情况时,通常会考虑将房屋进行抵押。但是,当房屋已经被租出去时,租出的房屋可以抵押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已出租的房屋是否可以抵押?
许多人在急需资金时,会选择将房产作为抵押进行借款。但如果房产已经出租,租期尚未结束,许多人就会问:已经出租的房产是否可以用来抵押?房屋出租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的法律行为。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而房屋抵押是在房屋所有权上设置的他项权利。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通过法院拍卖或变卖房屋来优先受偿。法律并没有禁止用已租出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因此,已出租的房屋可以被抵押。那么,抵押是否会影响原租赁关系?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用已出租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不会影响原租赁合同关系。在房屋被拍卖或变卖后,购买该房屋的受让人仍需依法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直至租期结束。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抵押不破租赁。
出租房屋必须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房产证件;
2.房屋具有共有产权的,必须获得共有人租赁的同意;
3.如将住宅或其他用途的房屋改为经营用房出租,必须出示规划和房管部门批准的证明;
4.如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必须出示房管部门批准的证明;
5.住宅房屋的租价应按照国家和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执行;
6.房屋必须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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