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开发商宣传一房变三房,两房变四房以及赠送飘窗、露台、空调位等面积,这些宣传手段让人心动。但是需要泼冷水的是,如果开发商真的想要让利,直接降低房价就好了,为什么要通过赠送面积的方式来变相提高房价呢?以下是三分钟认清真相的具体内容。
真相一:赠送的面积是国家规定的
赠送面积并不是开发商送给购房者的,而是国家在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的。入户花园和未封闭阳台的面积算一半,露台面积则完全赠送。地下室净高超过2.1米的部分算作面积,而低于这个高度的则不算。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式飘窗,凸窗不算面积,而落地式飘窗净高超过2.1米的部分算面积,不足的则不算面积。阁楼净高超过2.1米的部分算作面积,不足的不算。开发商利用这些规定的赠送面积来增加销售卖点,但实际上这些本来就是购房者应该得到的。
另外,开发商经常会向顶层业主提供顶层露台,向底层业主提供地下室等。根据《物权法》规定,这些空间应该归所有业主共有,而不是开发商所有。如果其他业主表示异议,那么受赠送的业主就无法独享其利。顶层和底层房子是最不受欢迎的,但有了这些附加条件,购房者可能会犹豫一下。
真相二: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
购房者心里得房率越高,就越希望赠送的面积越多。但需要注意的是,赠送面积并不属于产权面积。开发商通常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中,所以购房者交房后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就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争取赔偿的依据。
最后,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赠送面积虽好,但还是需要看是否实用。一些赠送面积往往存在光线不足、面积狭小、装修麻烦、容易受潮等问题。
二,入户花园、挑高阳台、露台等是否能够封闭,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批准。否则这些建筑可能会成为违章建筑,被责令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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