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留房男友,父母索房款?

女子留房男友,父母索房款?

一对情侣苏某和周某同居,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在海淀区西二旗的房子,但房屋登记在女方周某名下。不久后,周某发现自己患有肝癌,并要求男友苏某将房产分给对方。苏某将周某诉至法院,最终通过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即登记在周某名下的房产转变为苏某所有,未偿还的贷款由苏某自行偿还,并支付周某50万元作为房屋折价款。之后,周某病情恶化离世。周某的父母提出再审申请,要求归还购房资金90万元,但被法院驳回。法官表示,对于同居期间涉及的财产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在调解过程中,周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不受他人限制处分自己房屋份额的权利,通过调解协议自愿将房屋变更到苏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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