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一:如果父母名下的房产以子女的名字购买,两人是否可以以首套房的标准申请贷款?
回答:根据现行的认房又认贷房贷政策,只要有一个成年18岁以上的人参与了房屋买卖,无论是父母全额购房还是子女未曾参与过还贷,再次购买婚房均会被视为购买第二套房。如果确实区分不清,可以提前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免费查询个人信息。
问题二:一方作为主贷人,另一方担任参贷人,去银行申请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如果两人尚未领取结婚证书,是否需要办理公证?
回答:双方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户口簿的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原件和收入证明原件。主贷人必须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如果收入不足,参贷人也需要提供收入证明以补充。
如果两人未领取结婚证书就一起购房,需要办理借款合同公证,并同时签署一份共同还款承诺书。该公证一般由银行指定的公证处在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时一起完成,共同还款承诺书也在签署借款合同时一起签署。
问题三: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由两个人同时使用?如果不行,那么另一方的公积金该怎么用?
回答:首先,如果申请组合贷款,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必须是同一个人。其次,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除了夫妻关系之外,只能使用一个人的公积金。两者的差别在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有所不同。在婚前,作为非配偶且非直系亲属的参贷人,公积金余额不能用于冲还贷款。但在领证结婚后,可以带好结婚证、产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向银行申请共同冲还款。
问题四:如果父母出资支付首付,而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款,房产证上的名字应该如何填写?
回答:如果父母为未婚子女购房(尤其是婚房),最好能够提供明确的、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说明,如公证等,对于保护自己和子女的权益都有好处。在接受父母名下房产时,或在购房时接受父母资助的未婚子女,应该处理好自己与父母、父母与恋人、自己与恋人之间的关系,应在各方同意的情况下签订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问题五:准夫妻共同购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回答:准夫妻购房时,房产证上不同的登记方案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即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证上署有两个人的姓名,当准夫妻结婚后,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被视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果没有借条等证据,父母的出资将被认定为是赠予夫妻双方的财产,归双方共有。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未进行婚姻登记而分手的话,准婚房则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各自出资比例(含还贷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