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买房屋并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尽可能选择现房或准现房,以避免一些表面质量问题,如窗台高低、阳台设计不合理、房屋太小、管道设备问题、房屋烂尾、室内有害气体、改变房屋结构和裂缝等。
2. 尽量避免交定金和签订认购书等,以免被动和受制约。如果必须交定金,也不要交太多。签订正式合同前,定金通常可以退回,但最好不要冒险。
3. 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并录下开发商的口头承诺,以确保法律上的保障。
4. 同时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并明确应交费用清单,避免乱收费。
5. 注意律师代表谁,只有业主自己聘请的律师才能替业主自己说话。
6. 在签订详细的补充协议或集体签约时,务必注意审查和确定违约责任及退还费用等问题。
在收楼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根据合同列明的交楼标准和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验收,以避免既成事实。
2. 严格按照合同列明的交楼标准实地进行验收,并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注明相应的问题。
3. 注意与开发商的相互联系,为业主委员会的建立打下基础。
在发生纠纷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从签约的开始就要注意留好证据,尽可能多地收集对方的书面材料。
2. 确定正确的诉讼策略,例如先行政诉讼还是先民事诉讼等。
3. 在可能的情况下,发挥集体的力量或请消协或媒体介入。
购房人应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加以约定开发商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在开发商交房时,购房人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 确认所购商品房整栋楼的状态,包括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等。
2. 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验收整栋楼,验证该栋楼已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3. 与开发商共同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工作,并及时发现问题。
4. 索要《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维修和维护房屋质量。
5. 签订合同时应注明房屋缩水应由开发商赔偿,大定金可以退还,会所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不在业主的公摊中。
如果购房人发现所购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只能要求开发商维修并由开发商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仅在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面积误差特别值超过3%或商品房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等四种情况下才可以退房。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购房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