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房产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许多女方家长希望男方有房产,或者在结婚时将女儿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以获得安全感,因此在离婚案件中,房产的归属问题成为一个重要的争议点。那么,什么情况下是夫妻共同房产,什么情况下是个人房产呢?
买房对普通人来说是一生中较大的开支,而婚姻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步。近年来,国内离婚率迅速上升,大多数离婚人最头疼的资产就是房子。本文整理了一份解析表,解答了离婚后按照法律规定,房子如何分割的问题。希望大家能够收藏,但也希望永远用不到。
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不受婚姻法保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如果房屋证书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房屋证书上有两人的名字,或者夫妻共同还完贷款后产权登记到另一方名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则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在结婚前就曾达成书面协议,确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由产权登记方就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和增值部分向另一方补偿,但未具体规定如何补偿。这导致实际操作中存在计算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为解决这个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制定了一个计算标准来统一裁判尺度。
房屋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
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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