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买房屋后,业主一般会需要交纳一定数量的房屋维修基金。那么,房屋维修基金的用途是什么?我们需要缴纳多少呢?
房屋维修基金是指按照《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用于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售卖公房的单位需要筹集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出资,所有权属于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的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剩余的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购买商品房时需要交纳公共维修基金,费用为购房款的2%。
开发商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的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应将该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前应将所购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缴纳标准如下:
1. 有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交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交纳。
2. 有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交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交纳。
3.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以上是有关房屋维修基金的详细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不仅限于购房者,开发商也需要缴纳一定数量的公共维修基金,金额比购房者所需要缴纳的金额要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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