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是指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缴纳的资金,分为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这些资金遵循钱随房走的原则,即在房屋转让时,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新产权所有人。购房者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需要交纳维修基金。然而,在维修基金的具体去向和使用方面,很多购房者都不了解。
使用房屋维修基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首先,必须足额归集到位;其次,维修项目必须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最后,涉及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必须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如果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得到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和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的同意。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启用维修基金。具体应急使用范围包括:电梯故障经有关部门确定危及人身安全的;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屋顶渗漏等严重影响房屋使用和安全的;排水管道堵塞、漏水影响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其他紧急情况。应急使用程序如下: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经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实;到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办理备案;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通知银行划拨资金。
新房维修的保修期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不同项目的保修期限不同。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较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都是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虽然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程序相对较为复杂,但业主可以根据上述条件有针对性地使用。在使用维修基金前,首先要确定维修问题是否在保修期内,如果届满,可以按照不同分类向业主委员会申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