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独生子女以为他们将来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但他们错了。根据司法部和建设部的规定,继承房产需要持有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或契证,然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郑女士是家里唯一的独生女,父母相继去世后,母亲留下一套房产给了女儿。然而,银行和房管部门无法确认郑女士的继承权,因此不予办理。郑女士只好将自己的丈夫告上法庭,但法院认为丈夫不是继承案件适合的被告,所以郑女士只好撤诉。
独生子女无法只凭独生子女证明自己就是继承人。如果无法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则相关机构无法确认继承人的真实身份。因此,独生子女需要持有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或契证,以确认自己是合法继承人。父母也应该在生前办理遗嘱公证,避免将来子女陷入继承障碍。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公证,独生子女可以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法院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如果有遗嘱但没有经过公证,独生子女可以提供遗嘱原件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如果没有遗嘱,可以到派出所办理证明,证明继承人没有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已经去世。只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亲属关系的户口证明情况,就可以证明独生子女是合法继承人。然后,独生子女可以到法院打个确认之诉,确认房子归其所有。法院确认后,可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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