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一些富裕的家庭开始提前购买房产给子女。有些父母甚至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的名下。尽管这种做法可以避免二次交易税费,但其缺点也显而易见:
1. 必须用全款购买
如果孩子未满18周岁,且房屋需要登记在孩子名下,那么家庭就只能选择全款购买,无法选择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因为银行贷款只面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是硬性规定。
2. 财产分割可能麻烦
如果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就会浮出水面。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是不可被分割的,即使该房产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由法律角度来看,该房产属于孩子所有,只是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监护人代为管理。
3. 父母无权随意出售孩子的房产
父母可以为孩子购买房产,但不能随意出售孩子名下的房屋。正常情况下,孩子名下的房屋只有在孩子年满18周岁并同意出售时才能被出售。如果必须出售,父母需先获得所有监护人的签名,确认他们的监护人资格,然后签署保证书,证明出售孩子房产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如孩子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父母如果想卖孩子名下房产套现也是不被允许的。
4. 父母无权要求收回房屋
尽管父母是实际出资人,但房屋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如果因特殊原因导致父母想要收回房屋,如赡养纠纷,这种可能性实际上很小。因为物权法对不动产所有权有着明确的规定。
尽管考虑到房价上涨的因素,提前为孩子购买房产是一种合理的选择,但以上这些风险必须要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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