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二手房买卖中,一些房屋可能被房主自行扩建了一部分,那么在不动产转移登记时该如何处理呢?登记部门在过户时会对房屋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房屋存在扩建情况,就会增加房屋的容积率,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如果可以,购房者该如何办理?本文以典型案例对这种情况进行分析。
案例:A公司在法院拍卖中取得了一块用地及上面的房屋,登记部门调查后发现,该房屋有扩建情况,那么该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呢?同时,A公司如何处理房屋扩建部分?
解答:
1、由于法院拍卖有法律效力,A公司可以携带相关材料(民事裁定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但是擅自扩建的部分不予登记。
在不动产过户登记中,买卖交易所产生的土地权利转移属于变更登记,而经过拍卖取得的房屋登记属于转移登记。A公司通过拍卖取得房屋进行登记时,可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不动产登记机构只会对已经登记的部分予以转移登记,而对于擅改扩建的部分是不予登记的。
2、如果想要登记扩建部分,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若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记载的有关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向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变更规划条件。如果房屋扩建后容积率增加,还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调整容积率的房屋,需补缴地价款等于楼面地价乘以新增建筑面积。因此,在该案例中,A公司需要补缴出让土地的地价款后才能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不符合变更条件,将不会予以登记。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购买有擅自扩建的房屋需要补缴多出部分的土地地价款,方可办理登记。同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登记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