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不包括二手房。在商品房买卖中,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采用预售和现房买卖相结合的方式。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房产市场的逐步升温,买方面临越来越大的风险,需要采取措施来规避风险。
现房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商品房售卖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房款。虽然现房买卖的标的物是现实存在的房屋,买受人可以亲眼目睹房屋的各个方面,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首先,如果商品房开发企业没有开发经营资质,买卖合同就会无效。买受人将无法获得商品房,如果已经获得,也要返还给出卖人。同时,无资质的企业开发的房产一般没有取得合法的建设许可证,该商品房也无法取得合法的房产证。在这种情况下,买受人不仅无法获得合法的房屋,还有资金无法返还的风险。
其次,房屋被房地产开发企业设定了抵押也是买受人面临的风险。如果房地产商在未告知买受人其出售的房屋已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将抵押的房产出售给买受人,将给买受人带来极大的风险。如果该出售的房屋已经被房产商设定抵押并已依法登记,即使买受人取得了该房产,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从处置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如果买受人要取得该房屋的完整的所有权,则必须代房产商清偿全部债务。如果买受人代偿时,房价款尚未支付或尚有未支付的房款大于房产商欠抵押权人全部债务的,则买受人代偿不会遭受损失。否则,就会给买受人造成极大的损失。
因此,对于买受人而言,需要仔细规避以上风险,例如选择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商品房,核查房屋是否设定抵押等。只有在保持警觉和谨慎的同时,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自身权益。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