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住房限购等政策的实施,一些购房者在签订了买房合同后发现自己无法满足购房资格,无法继续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此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存在争议。另外,由于房贷政策收紧,贷款审批时间过长,导致购房者延迟支付尾款,出卖人因此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对此,人们对出卖人何时能够要求解除合同存在争议。
张丽告诉前沿新闻记者,政策的影响可以导致合同变更或解除。随着天津市住房限购及房贷政策的不断调整,许多原本可以购房的人无法继续购房,引发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和诉讼。对于因政策影响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通常被认定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当事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具体案件中,人民法院将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准予变更或解除合同。当双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后,出卖人应当返还已收到的购房款或定金,买受人应将房屋归还出卖人。通常情况下,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应按照公平原则由双方承担。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过错,导致当事人利益严重失衡,损失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更多的责任,可酌情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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