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丢失了购房发票
如果不小心丢失了购房发票,可以向票据开具方申请提供书面证明,或者要求提供所丢失票据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作为证明。证明需要标注单位名称、购买或服务的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金额、规格、编码、字轨和号码等信息,但不能要求再次开具发票。
2. 丢失了契税发票
如果丢失了契税发票,不能再重新开具,但可以补办购房契税发票或者到税务部门申请契税缴纳证明,其效力是相同的。如果办证材料也丢失了,需要先到开发公司复印丢失的材料并加盖公章确认,购房发票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而购房契税发票则需要到地税局获取。
3. 丢失了购房合同
如果丢失了购房合同,则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等待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先签订的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并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旧合同已注销,所以新合同的合同号也将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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