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在买房时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做出了仓促的决定。但是,如果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后悔需要退房,该怎么办呢?首先,如果决定退房,购房者必须签订一份商品房退房协议,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正式退房。
不同阶段下的退房手续也不同:
1. 如果购房者已经交了订金,但尚未交定金或签订购房合同,则可以直接向开发商说明退房意愿,并讨回订金(订金是可以退还的)。
2. 如果购房者已经交了定金但尚未签订购房合同,则可以直接向开发商说明退房意愿,并协商定金退还事宜。一般情况下,定金交给开发商后是不能退还给购房者的。
3. 如果购房者已经完成预售登记,即购房手续已经进行到购房合同签订阶段,但房屋尚未交付使用,则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退房事宜。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则应以书面形式签订正式退房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双方解除购房合同的相关问题。
4.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购房合同的效力。如果退房成功,双方还需要到国土局登记办理相关手续。
5. 在收楼之后,如果开发商迟迟不能办理房产证,购房者也可能会希望退房。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与第3步相同的措施,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则应签订退房协议,否则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诉或申请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在此阶段,除非购房合同中有相关规定,否则一般是不可以退房的。此时,开发商已将房产完全卖给了购房者。如果过程中开发商垫资并且合同中规定购房者未按约定付款,则开发商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购房者承担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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