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代收业主契税的情况日益增多。一些企业甚至滞留、挪用或者潜逃契税款项,给业主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让纳税人了解契税相关知识,广东省地税局于28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契税十问十答及相关案例,其中明确指出,纳税人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契税申报事宜,可能面临房企超标多收、滞留、挪用代理契税代收款、虚假申报和逾期申报等风险。这些违规风险必须由纳税人自行承担。
据广东地税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规定,各级征收机关一律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征契税。因此,广东省并没有委托任何单位代征契税。任何私自代征契税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至于纳税人是否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契税申报,广东地税的答复是,纳税人自行委托企业或其他单位代为办理契税申报和缴纳事宜时,不免除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如果未能按时、如实申报和缴纳税款,则必须承担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和经济风险。然而,从近年来的一些案例来看,因代办契税,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业主之间时常发生纠纷,有些案件甚至被诉至法院。
如果纳税人委托房企代办契税申报,可能面临的五大风险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超标多收代理契税代收款、滞留代理契税代收款、挪用代理契税代收款、虚假申报和逾期申报。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时缴纳税款,纳税人仍需承担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税款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房企在代办契税时逾期申报,滞纳金将由购房者即纳税人承担。此外,如果房企在代为申报契税前携款潜逃或者破产倒闭,纳税人要另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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