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但额度有限。在许多城市,公积金贷款无法满足贷款需求,所以人们需要采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组合方式进行房贷,也就是所谓的组合贷。那么,具体的操作方式是什么呢?申请组合贷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1. 贷款条件
申请人需要在当地符合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贷款要求,有固定工作和稳定的收入,具备明确的购房意向或已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并支付了总房款的20%以上的首期款,购买的房产需要有个人产权,并能够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等。
2.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组合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能超过总购房款的80%,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比例为1:1。贷款期限由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总量决定,但最长不能超过30年。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3. 所需材料
申请组合贷款需要银行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材料。商贷材料包括有合法身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信用,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有购房所必需的自筹资金并用于首付款,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以及符合其他贷款行规定的条件。公积金贷款材料包括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购买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以及其他资料。
4. 贷款程序
首先,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申请。然后,按照银行要求提供贷款所需的必要文件。贷款审批通过后,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填写《委托调查通知单》。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款前调查。接下来,签订组合贷款合同,由公积金贷款合同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两部分组成。最后,发放住房贷款,偿还政策性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本息。
5. 贷款担保
贷款担保可以采取产权房抵押、贷款银行的定期存单、国债等作质押以及符合银行要求的保证人作第三方保证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