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确定?产地纠纷怎么处理?

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确定?产地纠纷怎么处理?

归属权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如果归属不明确,所有者就无法得到属于自己的东西,这将会引发许多怨言。特别是有关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对于现代人来说特别重要。下面,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处理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纠纷的方法。

一、处理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纠纷

(1)协商解决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因此,公民之间的宅基地纠纷应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2)行政解决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应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法律还规定,侵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并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纠纷,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先通过有关行政机关处理,如不服处理决定,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宅基地纠纷也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等,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的处理原则

实践证明,因宅基地使用权而引发的纠纷在民事纠纷中比较常见。因此,要妥善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遵循以下原则:

原则一: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

原则二: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原则三: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

原则四: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原则五: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三、宅基地引发的纠纷

对于因宅基地引发的纠纷,只要一方当事人提出争议,双方宅基地使用证存在着界限不明确或界限重合或双方均无宅基地使用证的情形,就属于权属不清。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政府应作出确权决定。享有权属依据的一方当事人未经政府确权,不能以对方当事人侵权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处理。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宅基地权属没有争议,享有宅基地权属依据的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侵犯自己宅基地权属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将其作为侵权民事案件受理。

以上是关于处理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纠纷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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