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后需要缴纳多种税收,其中办理房地产证和土地证时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指开发商在获得土地时先行缴纳的,其金额包含土地价值的70%。购房时,该费用会分摊给买家。在政府回购房子时,需要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呢?缴纳地点是什么呢?
1. 政府回购房土地出让金的金额计算公式如下:土地出让金 = (现市场价 – 购买价)× 70%。已购房改建家庭,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取得契税完税凭证五年以上后,可按市场价出售房屋。产权人必须按原购买价格与出售价格差值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2. 在规定发布之日前出售房屋时,应交出售价格的10%。如果在规定发布之日后出售房屋,则产权人应按原购买价格与出售价格差值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如果出售价格低于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以下简称指导价格),则应按照指导价格计算差价。
3. 如果买卖双方对指导价格有异议,可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产价格进行评估,所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可取得商品房产权。产权人也可以按原购买价格与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并取得商品房产权。
政府回购房屋的土地出让金应缴纳给国土资源部门。法律规定要求必须足额缴纳,且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具体要求详见《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
政府回购房屋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和其他支出等。这些支出总体上是用于加强土地调控,从缴入地方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并用于土地收购储备。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