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 客户需要携带身份证前往贷款银行或人民银行,获取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
A. 如果需要出具信用报告,客户可以前往人民银行(五爱路33号)进行查询。
(借款人必须亲自到场,持身份证进行查询)
B. 如果需要打印信用报告,客户可以登陆个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操作。
2. 公积金或组合贷款审批通过后,客户需要前往担保公司签订转贷协议,并进行抵押担保手续的办理。
· 签订转贷协议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房产证、土地证、抵押人身份证以及结婚证。
· 办理抵押担保手续需要提供的资料详见《抵押担保手续提供资料》。
3. 抵押手续办理完成后,担保公司会通知客户领取垫资资金用于结清原商业贷款。
4. 客户需要将原商业贷款银行提供的结清证明、他项权证以及房屋登记申请书(表三)交至担保公司。
5. 原商业贷款的抵押注销办理完结后,担保公司会通知客户领取房产证。
注意事项:
在办理转贷业务申请垫资时,客户需要承担垫资服务费。具体详情可以致电担保公司进行咨询。
抵押担保手续提供的资料:
在办理抵押担保手续时,借款申请人、配偶以及所购住房的共有权人都需要一同前往办理,并根据购房情况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 借款申请人、配偶和所购住房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 借款申请人、配偶和所购住房共有权人的婚姻证明;
3. 《某某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
4. 《某某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
5. 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6. 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7. 契税完税证明;
8. 如果转贷住房为本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供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9. 如果转贷住房为本地存量房(二手房):需要提供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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