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数据显示,购房者对期房的物业维修资金及契税款缴纳问题比较关注。那么,购房者需要了解关于期房的物业维修资金及契税款缴纳的具体规定。
物业维修资金方面,需要注意使用方面的相关规定。目前,在中国,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现状从以下几个方面看。由于法制不够健全,加上一些地方物业管理收费拖欠现象严重,业主责任意识尚未形成。购房时,业主需要一次性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待物业使用一定年限后,维修资金不够时需要向业主续缴。但从道理上讲,专项维修资金可一次性交纳,也可随物业管理费用按月缴纳,或在需要维修、更新、改造时向业主随时收取。
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业主是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主体。业主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也拥有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应承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这部分支出由购房业主承担,而不是由已售房屋的开发商承担。使用一定年限内所需资金量,可适当按购房款的2-3%(或物业单体建安造价的一定比例)按建安造价的比例缴纳。但鉴于建安造价基数较购房款小得多,所以应适当提高交纳比例。此外,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经营所得收益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减轻后续筹资金的压力。
关于契税款缴纳,契税是不动产所有权发生变动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期房契税缴纳一般在新房交付时进行。契税缴纳的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根据契税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房屋赠与按照土地使用权出售和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赠与房产的契税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总之,购房者需要了解期房的物业维修资金及契税款缴纳的具体规定,以避免在购房过程中出现问题。期房的价格普遍偏低,户型设计上避开当前市场现房设计弱点,抢占购买先机,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