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不建议仅进行房屋公证而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种做法会给购房者带来很大的风险。
很多情况下,房屋产权证可能无法办理,或者双方为避免多支付营业税而选择不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只进行委托公证。但这种做法并不安全,也不能保障房屋交易。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权需要进行登记注册,没有产权证就不能拥有所有权。因此,即使进行了房屋公证,房屋产权仍然归于购房者。中介或卖方可能在公证后撤回委托或补办产权证,导致房屋产权处于不稳定状态,购房者负担着巨大的风险。
对于仅进行房屋公证而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包括以下几点:
1、为规避营业税而暂时不进行过户,所以虽然房屋获得了产权证,但仍存在交易失败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处于增值趋势,卖方可能因房屋增值过大而要求取消交易。即使已签署合同并进行了公证,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定房屋归购房者所有。
2、房屋产权受到限制。例如,房屋产权所有人因民事诉讼或刑事惩罚等原因,使房屋被查封或抵押,卖方的权利就无法全面行使。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屋,将承担巨大的风险,房屋可能会被没收或拍卖,购房者只能要求卖方返还本息。即使与卖方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无效。
3、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出售。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配偶,购房者购买房屋时需要确保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
4、卖方没有房产产权,只有使用权。例如,一些单位将房屋分配给职工居住,但单位没有将房屋产权转移给职工,这时居住者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这种房屋的买卖合同,通常无法公证,即使公证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5、联建房、小产权房无法获得产权证。购买这种房屋后,购房者无法获得合法房产证,如果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由购房者承担。
6、产权证仍在办理过程中的房产。当房地产公司的相关手续不齐全时,开发商可能会推迟房产证的发放,这就给一手购房者带来了拿不到房产证的风险。一手卖房人再次出售后,风险就转嫁给了二手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