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见的几种无效购房合同:
1、未成年人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如果未成年人单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这种合同就是无效的。
2、受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
受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如果受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签署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这种合同就是无效的。
3、以欺诈为目的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一方当事人使用虚假陈述或隐瞒真相来欺骗另一方,导致后者做出错误的认识从而签署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这种合同就是无效的。
4、以胁迫的手段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一方当事人使用恐吓手段来迫使另一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这种合同就是无效的。
5、乘人之危签署的经济合同。
如果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需要紧急解决问题的情况,而强迫对方接受不利的条件来签署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这种合同就是无效的。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双方当事人串通一气,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那么这种合同就是无效的。
7、双方当事人没有签署书面房屋买卖合同,也没有其他相关的证据,这样的情况下就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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