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石家庄,若要将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进行赠与,必须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手续。若无法及时接受赠与物或完成转移登记手续,当事人将对可能出现的预料之外的后果承担责任。因此,在签订赠与协议时,最好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那么,关于房改房赠与协议的具体内容应该如何写,是否需要进行公证呢?
房屋赠与协议书范本
赠与人:xxx(以下称甲方)
受赠人:xxx(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甲方自愿将其位于xxx的房屋赠与乙方,并且乙方自愿受赠。
赠与房屋的四至界邻为xxx,赠与房屋的房屋权证号为xxx。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权后,不得解除与xxx的租赁合同,除非xxx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赠与人与受赠人应共同前往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赠与物尚未交付时,若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
双方当事人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xxx仲裁庭申请仲裁。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由合同双方协商补充规定。
房改房赠与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虽然赠与合同不一定要进行公证,但若赠与人和受赠人协商一致并进行公证,则可以视为意思自治行为,且法律上不禁止。
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赠与财产进行公证的法律程序。赠与人所赠与的房屋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签订赠与合同必须出于自愿,并真实反映当事人的意思。如因串通作假、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反映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可撤销公证书。
签订赠与合同不得以逃避税收或履行其他法定义务为目的。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应由申请人承担。公证处可撤销公证书。
若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仅将所赠与的房屋赠与给受赠人个人,而不视之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共有财产,则赠与人必须明确在赠与合同中写入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具体表示。
以上即为房改房赠与协议的撰写范本及其公证需求的介绍。赠与合同的签订对于赠与行为的保障非常重要。赠与合同在进行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赠与行为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