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价不断上涨,拆迁安置房已经进入了房产买卖市场,买卖需求与供应市场相结合,导致市场上存在大量拆迁安置房。然而,许多人对于拆迁安置房是否能够进行买卖存在疑问,包括买房者是否能够顺利办理产权过户并获得房产证。尽管有些人对此直接回答肯定或否定,但事实上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进行买卖并不是一概而论的。
首先,我们需要从土地性质开始解释。土地的所有权可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类。取得建筑用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划拨和出让。国有土地划拨是指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国有土地出让则是通过将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其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
接着,我们需要分析拆迁安置房的性质。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或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并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由于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因此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存在很大的不同。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者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两类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的规定是不同的。
拆迁安置房是否能够进行买卖,取决于该房屋是否具有完全产权。每个房产物业都有两个证: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表示该房子归你所有,而土地证则表示此土地归你所有。如果取得了产权证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就可以进行买卖,房屋权属证书也是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和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和处分的少有合法凭证。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是禁止上市交易的。此外,小产权房的产权证无法得到国家的认可,因此也无法买卖交易。
因此,要回答是否可以买卖拆迁安置房,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其土地性质和产权性质。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并不是一概而论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