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充公积金是指在住房公积金存缴基础上自愿进行的一种住房储蓄,其单位和个人存缴比例为不小于1%和不大于9%。与住房公积金不同的是,补充公积金的缴纳是自愿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职工可以通过足额缴纳税款参加补充公积金,其缴纳额没有上下限的限制。
在使用方面,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较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限额仍为60万元,而补充公积金的参与者则可以获得80万元的较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限额。对于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借款家庭再次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每户家庭较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而补充公积金的参与者则可以获得60万元的较高贷款限额。对于投资投机性购房的情况,则需要严格掌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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