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深圳申请轮候安居房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名下不能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住房建设用地,这包括拥有房地产证的商品房。因此,即使已购买商品房但还未办理房产证,也不能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
深圳对保障性住房有严格的规范和管理。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或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的,以限定的标准和价格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居民出租或出售的住房,其中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等多种形式。
家庭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时,需根据轮候规则指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不得列为共同申请人,而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家庭名义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时,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不影响他们成年后单独组建家庭或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然而,曾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但因婚姻变化现不再拥有政策性住房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
配售建筑面积标准根据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数确定。2至3人家庭和单身居民的配售建筑面积标准约为65平方米左右,而4人及以上家庭的标准约为85平方米左右。在册轮候人可以自愿购买低于其家庭人口结构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住房,但低于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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