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房屋租赁权定性为物权后,不仅可以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也可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1) 将租赁权定性为物权能够适应善意取得制度
若租赁权属于物权,从占有权的角度看,租赁权可以被善意取得。所有权可以基于信任和保护交易安全而获得,承租人也可以基于合理信赖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无处置权。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中的一种制度,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就可以适用善意取得,这样将租赁权定性为物权非常有利。
(2) 将租赁权定性为物权可以更好地保护承租人的利益
将租赁权定性为物权,承租人可以在其租赁权利益受到侵害时适用物权请求权,这样无论何时,受害人都可以向侵害人主张权利。虽然物权请求权只能向特定人主张权利,而不是一种排他性的特别权,但是物权请求权不适用消灭时效,并且其效力优先于债权请求权,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承租人的利益。当租赁权受到第三方侵害时,主张物权请求权比主张债权请求权更有利于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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