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规划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在拆迁住户被安置时所建的房屋。很多人不清楚安置房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下面来介绍一下。
安置房可以办理房产证。但需要注意,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者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需要五年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而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可以按照流程自由上市,可以办理房产证。
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需要以下流程:首先进行房地产评估。需要到所在区县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填写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评估由所在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评估费占房产评估额的0.5%;其次,交营业税,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然后办理房产证过户,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房产评估报告;最后,交易费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签字后还需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最后交登记费、工本费和印花税,即可领取房产证。
每个地区的安置房办理费用都不一样,可以登录当地房管局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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