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托管给中介代理出租,租金按季度支付(尽管合同未明确季度前付款)。现在已进入第二个季度,但租金仍未支付。合同规定,如果中途想要收回房屋,中介可以拒绝并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两个月的租金)。我现在想要收回房屋,但中介称我需要支付前一个季度的租金及两个月的违约金。我是否有权要求支付当前季度的租金呢?
当然可以。租金是您的应得利益,需要按照合约支付。违约金是要根据合同条款支付的,但无论您是否写了按季度结款,当合同终止时,您都应当收到实际的租金。因此,尽管中介要求支付违约金是合理的,但拒绝支付租金则是不合理的。如有必要,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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