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适用住房是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的住房,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这类住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是商品住宅的一种。
在交易中,需要缴纳契税、买卖手续费、印花税和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的缴纳标准为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减半缴纳,即交2%。排名前列购买公有住房的城镇职工可以免征契税。买卖手续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分类收取,120平方米以下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每套500元。印花税的缴纳标准为房价款的0.5‰。公共维修基金为购房款的2%。
申办产权证需要缴纳登记费、房屋所有权工本费和印花税。登记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0.3元。房屋所有权工本费为每证4元。印花税为每件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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