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房子是由父母留下的,子女有权继承房产,但需要按规定流程进行办理。需要了解一些具体内容,例如房产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方式和费用。这些内容对于房产继承和公证都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来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
如何进行房产继承权公证?
1. 办理房屋继承公证的必要性
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被继承人的遗产转让给继承人的行为。建设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规定了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2.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3. 房屋继承公证办理程序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受益人在遗嘱人死亡后,需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房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办理公证期限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登记。
4. 房产继承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用按照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的评估价值的2%收取,最低收费为200元。
以上是关于房产继承权公证如何办理和费用的相关内容介绍。办理公证是继承房产中最关键的一步,需要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公证费用需要根据当地规定进行缴纳。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如何进行房产继承权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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