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农村房屋买卖越来越热门,但也引发了大量纠纷。农村房屋买卖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卖方起诉的纠纷:卖方没有房屋权属证明,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居民出售房屋,但随着房价上涨,卖方试图收回房屋再次获利。卖方常以买卖合同违反《合同法》规定为由,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买方起诉的纠纷:农村房屋没有产权证,或仅有乡镇产权,买方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或在约定的期限内获得房屋产权。一些政策性文件禁止向城镇居民出售农村房屋,买方便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由卖方返还购房款,或请求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等。
3.其他与农房买卖有关的纠纷:例如,农房联建的房屋由双方协商进行适当分配。
如何解决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1.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最常见的解决途径。购房者可以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并商议解决办法。
2.求助于消费者协会: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房屋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通过法院司法途径解决:购房者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
购房者在选择解决房地产争议的途径时,应分清不同的法律、利害关系,而不能盲目随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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