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各种原因,现有许多父母在购房时想将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虽然这种选择看似是简单解决的方式,能够大大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但这种做法也存在明显的缺点。下面就为大家提供一些相关提示。
一、未成年子女只能全款购房
如果子女未满18周岁,父母选择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就只能选择全款购房,而不能选择贷款方式。因为贷款只适用于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满18周岁是硬性条件。
二、财产分割问题可能带来麻烦
如果夫妻双方婚姻破裂,涉及离婚问题时,就会面临财产分割问题。而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是不可分割的。法律上,该房产归属于子女,只是由获得子女抚养权的监护人代为管理。
三、父母无权随意出售子女名下房产
尽管父母可以为子女购买房产,但不能随意出售子女名下的房产。如必须出售,则需要先获得监护人的签名文件,确认其监护人的资格,然后签署保证书,以出售子女房产是为了子女的利益(如子女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为由。父母出售子女名下房产以获取现金,是不被允许的。
四、父母无权要求收回房屋
尽管父母是实际出资人,但因房屋已登记在子女名下,父母无法要求收回房屋,即便因某些特殊原因(如赡养争议),这种可能性也很小。因为物权法对不动产权有明确规定。
因此,在考虑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之前,一定要了解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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