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登记证是不动产产权的证明。假如夫妻共同购买了房屋,但只有其中一方的名字在证书上,那么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多少费用呢?
房屋产权证书加名字的费用因情况而异,包括婚前和婚后财产,是否是首次购买房屋等,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也有所不同。各种情况需要不同的费用,所以加名字的费用不好一概而论。
以下是两种常见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婚后产权变更,即在婚后增加共有人名字的房屋产权证书。这种情况比较简单,夫妻只需要带身份证、结婚证和房产证到房屋交易中心,填写《转移登记表》、《增加共有人的变更报告》等文件,缴纳登记费和手续费约100元即可,无需缴纳契税等费用。
另一种情况是婚前产权变更。如果双方是男女朋友、未婚夫妻等,尚未合法成为夫妻关系,或者夫妻一方拥有的婚前财产需要增加共有人名字,则只能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转移部分产权,进而增加对方为共有人。这时需要按法规缴纳契税、综合税等相应的税费。具体的税费标准因房屋性质、产权年限等而有所不同,赠与只需缴纳房产价值3%的契税;买卖的契税为1%至3%(按面积大小,144平方米以上的为3%,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为1.5%,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房为1%),还需要缴纳营业税和附加等综合税约5.5%(按市价减去当初购买价的增值部分计征)。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