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体工商户凌干武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罚款4500余元并没收。凌干武为了牟利,利用曾在原株洲市郊区国土局副局长职位时私自保留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件文本(盖有公章),填充内容后伪造国有土地使用证。他帮助彭某等七户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得到暂办证的报酬4500余元。案发后,凌干武主动投案并退还全部赃款。法院认为凌干武的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罪名成立。凌干武假释期满后五年内再犯罪,将被视为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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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凌干武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罚款4500余元并没收。凌干武为了牟利,利用曾在原株洲市郊区国土局副局长职位时私自保留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件文本(盖有公章),填充内容后伪造国有土地使用证。他帮助彭某等七户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得到暂办证的报酬4500余元。案发后,凌干武主动投案并退还全部赃款。法院认为凌干武的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罪名成立。凌干武假释期满后五年内再犯罪,将被视为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