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合同法》以及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达成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于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居住场所,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押金_______元,此押金不计利息。若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导致合同终止或到期不再续租,则甲方应一次性无息返还押金。
三、自乙方开始占用房屋之日起,应按月支付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合同期限为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实际计租日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房屋内的所有物品和结构,不得随意损坏。如乙方造成损坏,应承担修复费用。
六、乙方确认在使用本房屋时,房屋处于完好无损的状态。合同到期时,乙方应将房屋恢复至原状并交还给甲方。如乙方需要续租,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条件相等,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合同期满时,乙方应及时搬离房屋内的家具、用品等。如未及时搬离,则甲方有权任意处理,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七、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并遵守楼内规章制度,不得影响邻里休息或进行违法违纪或危害社会公德之行为。
八、乙方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
九、违约责任:
①若乙方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擅自不租,则甲方有权没收其全部押金。若甲方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擅自不租,则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并赔偿一个月租金。
②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若有拖欠,则甲方可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从拖欠日起按日加收,每日加收5%,拖欠时间超过_______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追收乙方欠款和滞纳金。
③若双方因特殊原因解除合同,则申请解除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由申请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十一、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
代表:
身份证号:
住址: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