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多人认为,如果配偶购买了房子并在房产证上加上了自己的名字,那么他们就拥有了这个房子的部分所有权。但实际上,即使你的名字出现在房产证上,也不一定意味着你就拥有了这个房子。这是为什么呢?
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记载可能不一致,但一般情况下,两者是一致的。如果两者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薄上的记录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薄确实存在错误。因此,不必太在意婚前或婚后是否在名字上有所改动,重要的是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
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子,如果只有一方出钱,但在房产证上写上了两个人的名字,则在法律诉讼中,这一般被视为出资方向未出资方的赠与,不涉及欺诈或胁迫,因此一般不能被撤销。这是因为产权变更登记具有极强的公示效力,撤销需要出资方提供证据。如果你无法证明你没有出资,那么名字的改动就毫无意义。
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并且产权登记在支付首付的一方名下,则视为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还贷部分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的收入过低,他们的父母可能会提供帮助来还贷。在分割时,通常认为这部分贷款是父母对他们的子女的赠与,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部分。
对于婚后购买的房子,即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它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出资购买房子,并登记在他们的子女名下,则该房子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属于小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父母只出资一部分,则这部分也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其余部分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虽然房产证上可以写入多个人的名字,但是写入的人越多,需要缴纳的税款也越多。房产证上可以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夫妻双方的名字,或是夫妻双方和双方父母的名字。然而,它们与缴纳税款没什么关系,只与过户手续、政策限制(如限购)以及是否享有贷款优惠等有关。如果你写入了多个人的名字,再购买一套房子时可能会被视为二套房产,受到某些限制。因此,需要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