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贷款是一种方便的购房贷款方式。在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个人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在这里,我们将为您介绍个人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期限和额度。
个人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包括:
(1)拥有本市的常住户口或有效的居留身份;
(2)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能够偿还贷款本息;
(3)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除非国家另有规定,但年龄应不超过65周岁);
(4)在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之前,已经连续一个以上的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单位缴存没有欠费情况;
(5)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购买、修建、翻新自己的住房。
如果申请人的配偶已经使用了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那么在此贷款还清之前,申请人的配偶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个人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如下:
借款人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以下两种方式计算的最短期限:
1.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或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不得超过10年。
2.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后5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较高不得超过65岁。
您是否符合个人公积金贷款条件?详细情况请询问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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