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合同是一种合同,它也受到《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签订合同不仔细,会遇到各种陷阱。下面为大家提供一些最常见的购房合同无效情况。
1. 未满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如果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3. 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这指的是一方当事人通过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导致对方当事人对房屋买卖合同产生错误认识。
4. 以胁迫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这是指一方当事人通过威胁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的损害来迫使对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5. 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险状态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求,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6. 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这指的是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来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7. 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也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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