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婚前以全款购买房产,将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这部分资金属于个人婚前财产,房产也归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2、婚前以全款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在两人名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如果是用作婚房,通常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非婚房用于出租,多被认为是赠与,可申请为有条件的赠与。
3、婚前通过贷款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房产也应该归坐拥者(出款方),同时需要向对方支付补偿款。需要注意的是,房款要按照本息合并计算,不能仅计算本金。另外,若夫妻在婚后共同供款,则这部分财产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以全款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在对方名下,多被认为是对对方的赠予,可申请为附条件的赠予。
5、婚前通过贷款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在双方名下,首期款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若婚后共同供款则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如果是用作婚房,则整套房产通常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婚房,需要参照第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6、婚后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在个人名下,购房款全部来自个人婚前财产,因此此房产也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7、婚后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在双方名下,购房款来自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应根据出资比例认定各自所占有的房产产权份额。
8、婚后通过贷款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在个人名下,首期款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若婚后共同供款,则该部分房产归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9、婚后通过贷款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在双方名下,若首期款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则需按照第八种情况进行处理。
10、婚后使用婚后共同收入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在一方名下,该部分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1、婚后使用婚后共同收入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在双方名下,需说明购房时间应按照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进行计算。此种情况下,该部分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