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继承手续需要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获取死亡证明。
二、继承房产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需要前往区或市公证处(外销商品房也需前往市公证处)进行继承权公证,提供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书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与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若有遗嘱,还需提供已公证过的遗嘱。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申请人需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人需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产权证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遗嘱公证书及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产的继承方式不同需支付的税收也不同。继承房产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继承权公证费、房屋估价费和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不低于200元。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按照累进方式计算。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非法定继承人则需缴纳契税1.5%。
例如,继承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屋需支付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和5元的权证印花税,总共需支付25605元。由于费用较高,一些人在购买房地产时会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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